道路駕駛~高速公路開放路肩新規定,行駛路肩更有秩序

因現行高速公路實施開放路肩措施路段漸增,高公局參考各界意見,發布「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」,以利行駛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遵循,該規定將於109年2月17日正式實施,屆時請用路人於通行路段行駛路肩時遵守前揭規定,以免受罰。

高速公路外側路肩係為供公務巡邏、道路救援及緊急事故處理車輛使用;但在尖峰時段交通壅塞時,依據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第十九條,高公局於必要時,得實施開放路肩措施,於短時間增加道路容量,紓緩尖峰時段交通壅塞,並於離峰時段恢復路肩功能。

如前述,路肩開放係在主線交通壅塞下之權宜措施,另依據「公路路線設計規範」,高速公路速限大於80公里者,車道寬度應為3.5至3.75公尺,惟高速公路外側路肩寬度原則為3公尺,基於行車安全,高公局綜合考量路肩使用車種限制、路肩寬度及主線行車速率,訂定路肩速限以60公里為原則之規定。另部分開放路肩終點銜接交流道之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,為減少交流道區路肩與主線車道之車流交織並維持行車秩序,原則規定行駛路肩之車輛於出口前500公尺不得再駛回主線車道,並以「路肩限行小車/禁止變換車道」標誌作為分界,爰行駛路肩車輛應續行路肩,後於「路肩通行終點」標誌切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。

高公局提醒用路人,實施開放路肩措施,為紓緩國道尖峰時段交通壅塞之權宜作法,故行駛於開放路肩路段之用路人,務必依照國道現場標誌內容行駛。若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,變換至路肩、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,或於加減速車道及路肩通行起點/終點間變換車道,均須先顯示方向燈,告示前後車輛,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,減少事故發生機率,以維高速公路整體行車秩序與安全。

道路駕駛~車輛故障時切記「開閃燈、放標誌、躲護欄」以確保人身安全

國道發生車輛拋錨後停靠最外側車道(或路肩)後遭後方車輛撞擊事故,造成人員死亡慘劇,新竹市監理站呼籲用路人,如果車子在國道拋錨,記得「開閃燈、放標誌、躲護欄」,以免後方車輛不察而發生危險。 
 
  遇到車輛故障時應依照下列求救須知,包括:
一、按下警示雙黃燈,盡量將車輛開往路肩停放。
二、於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放置故障標誌。
三、車內人員站至護欄外側或站在離前車至少50公尺處,並以面向來車方向,以做隨時應變之準備。
四、切勿嘗試跨越車道,以免遭後車撞擊,並可利用手機撥打1968請求協助。 

道路駕駛~高速行車打滑 配備有助駕駛更重要

「天雨路滑」,大雨中路面會積水是因為瞬間排水不及,形成像一層「薄冰」狀態,會使車子輪胎的摩擦阻力喪失,導致煞車失去效果,即使配置ABS也沒有辦法克服。當煞車失去作用,汽車自然會出現各種失控一打轉、橫摔、斜拋等,就算駕駛人緊握方向盤,車輛仍然不聽指揮。
 

一般而言,打滑狀況跟車輛的等級、奢華無關,再高級的車,一旦打滑就很難制止。即使高性能款式車輛,又搭配排水性較佳的輪胎,大雨中仍然會出現漂浮、側滑等現象。唯一辦法是在大雨中跟天氣妥協:放慢速度,開啟警示燈,而高速公路雖然訂有最低速限,遇到惡劣氣候當然無需依照原有規定,高速公路局也會打出要求放慢的警告。
 

在一般狀況下,行駛高速公路的安全須知,第一是「遠離大車」。任何大型車在自己的前後左右,都會造成「盲區」。同時因為龐然大物的高速行駛,也會出現「渦流」旋風,周遭的小車會遭其虹吸而失控。
 

第二是「遠離車陣」。高速路上常會出現不善駕駛的「馬路三寶」或自認老手的駕駛員,超慢行駛、蛇行模式等等,或者大批「車陣」壓馬路。這種狀況下,最好是讓自己有能力迅速「脫離現場」。
 

第三要「保持清醒」。高速公路行車,必須聚精會神,許多歐洲人都說,最好不要限速,他們寧可全神關注的以極速到達目的地。

第四則是「選擇好車」。上高速路相對安全的車種,是總重量較高者,因其相對安全性越高。重車在重力加速度下,撞擊力勝過輕車。在力學上,馬力較大的車能帶出的重力加速度也更高。
 

至於大引擎,容積、馬力的大小,配置4缸、6缸或8缸哪個好?在科技的進步下如今已無絕對值。許多1.2到1.8升的引擎,往往擁有超越過去2.0甚至3.0升傳統引擎的表現。考慮到稅負,1.8升以下卻擁有渦輪增壓、機械增壓或更佳的氣門管控系統,讓馬力上升到3.0的實力,最具吸引力,但仍要考慮到重車還是輕車。
 

至於列為車輛主動安全系統配備的VSC(Vehicle Stability Control)車輛穩定控制系統,則對於雨中行車安全屬於有助益的配備,因為VSC系統係透過感應器偵測到車身行進軌跡異常,針對特定車輪施加煞車動作,並降低引擎動力輸出,讓車輛回復到穩定的行駛狀態避免打滑失控。

交通部已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,9人座以下轎車(M1類)及3.5噸以下小貨車(N1類)新車,必須全面安裝類似系統,否則不得領牌。
 

但是此類系統功能再強大,仍然只是輔助安全配備,當速度過快超過極限、造成車輛失控打滑時,這個系統也形同虛設。所以「安全駕駛」仍是首要之務。

道路駕駛-預防火燒車 保車及保命有道

火燒車事件時有所聞,有些是車禍或是車輛老舊所引發的意外,尤其車子長時間高速行駛或線路、零件老化,加上汽車很多零件都在高溫、油與電附近,若有不慎很容易就會發生火燒車意外的。

火燒車發生的原因相當多,若車內放置一些易燃物品,如打火機經太陽高溫直射下,就很容易爆炸引發火燒車,那駕駛人該如何預防呢?根據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(ARTC)分析主要有下列幾項。

1.若是引擎過熱,發現儀錶板上的引擎燈號亮起或水溫錶過高,應立即停靠至安全地方,並將引擎熄火散熱休息。

2.啟動馬達、發電扇馬達、風扇馬達等某機件或皮帶故障等,也會引發過熱現象,通常初期都會有明顯異音出現,應盡早回廠檢視修復。

有駕駛人擅自改裝燈泡器具、逆電流、霧燈、電子暗鎖、車內電視、車用冰箱等,這些裝置都會增加車輛原廠所設定的電路負荷,容易使電路負載過大,或是因安裝不慎導致短路走火等情況,若未即時斷電就很有可能發生火燒車意外。

道路駕駛-在高速公路”顧路”時,該怎麼辦?

近日新聞的慘狀造成稚子失去雙親,高速公路的使用的確需要大家正確的掌握。

在高速行進下反應的時間相對縮短,保持適當距離很重要,更重要的是,如果萬一車子有問題了,該怎麼處理才能保護好自己。

過去有些車主有遇到過在高速公路拋錨時打電話給拖吊車公司
結果卻被亂喊價,亂收費鑒於這個情況,現在如果在高速公路拋錨建議打高公局的服務電話1968這樣收費就會依照標準,不會被亂收錢。

遇到拋錨或是車輛故障的情況,如果車輛還可以滑行,打開故障燈(閃爍雙黃燈)慢慢靠向路邊。
並且在車後50-100公尺放置警告標誌,隨車都有配備警告標誌,放置在備胎室裏面.
尋找里程標,在打電話求援的時候報給服務人員。

車輛要停在路面邊線(最粗的白色實心線)的外側,人翻出護欄外側,這個動作很重要,避免後方來車追撞造成人員的傷亡。

如果沒有圍牆的話,放置好警告標誌後,站在車後20 公尺處儘量靠外側,不可站在車頭,你要能看見後方來車,也要讓後方來車看得到你。

注意!如果車輛是在車道中間動彈不得,請不要躲在車上認為很安全,這是錯誤的,請一樣開啟故障燈,在非常注意安全的情況下一樣於車輛後方50-100公尺處放置故障標誌,人員選擇最靠近的護欄,內外側皆可,迅速離開車道,不要停留在車道上。

接下來這個部分是很多車主很容易造成危險的部分
就是將車停在槽化線上,很多人以為槽化線很寬敞,所以覺得相當安全,這是完全錯誤的,不可以將車停在槽化線上,也不要在槽化線上檢查車輛以及站在車後方打電話。
在一般平面道路,把警告標示放在車後20公尺處,人站在車後5-10公尺儘量靠路邊,當拖吊車到現場後,車主站在車旁觀看拖吊作業是錯誤的,尤其是背對來車方向,這是相當危險的,靠近拖吊作業人員以及站在鋼索旁邊都是危險的,如右圖,人員如果站在這個位置,鋼索如果斷裂突然斷裂,會造成危險。